《三明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明政文〔2008〕158号)多年未修订,部分条款不够完善。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我局牵头研究修订了《三明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0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电子邮件发送至smzjjck@163.com。书面意见通过信函寄至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3楼),并在信封上注明“三明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反馈意见”。
联系人:张域,联系电话:7500048。
附件:三明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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