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保障家庭资格补充复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09-08 16:49

  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住建、自然资源、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工商、人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1年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保障家庭资格补充复审及申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单位(其中住房问题向住建部门,收入资产问题向民政部门)提出投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审核结果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其中,待调整保障方式家庭不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但未超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条件,可向住房保障部门书面申请调整保障方式,经审核合格后延续保障资格。

  一、咨询、投诉部门:

  1.住建部门:三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电话:5106006,地址:三元区和仁新村12幢(三恒商厦)3楼。

  2.民政部门:

  三明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电话:8261760,地址:三元区崇桂新村86幢5楼。

  二、监督部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电话:8594379,地址: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

  三明市民政局监察室,电话:5177108,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龙泉大厦6楼。

  附件:1.《补审合格家庭名单》

        2.《申诉变更及合格家庭名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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