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1-07 08:31

  明建办函〔2024〕2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建和交通局),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工程造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专家库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工商注册地(单位登记住所)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执(从)业在职人员。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没有经济和其他犯罪史或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够认真、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履行职责。

  (二)年龄60周岁以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愿意以独立的专家身份承担相关工程造价技术指导工作,并愿意接受我局的相关监督管理。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时应注重个人实际工作能力。专家人选应熟悉国家、省、市发布的计价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工程技术、工程计价等方面业务理论知识,熟练使用算量、计价软件,胜任工程造价行业工作,持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并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6年及以上。

  三、申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各一份(交验原件)、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表。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填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专家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附件1、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三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五楼),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mszjz@126.com。

  (四)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审核遴选,并按时报送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在组织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我局官网上公布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专家库。

  (二)本专家库按照“开放、流动、择优”原则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三)联系人:邓彩华    林佳鸿

  联系电话:0598-8594691

  附件:1.《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专家申报表》

  2.《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专家申报汇总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