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10-24 15:39

明建办函〔2023〕4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我局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的通知》(明建办函〔2023〕1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17〕15号)、《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60号)和三明市住建局《关于认真组织落实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202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自查自纠方面

  我局动员、部署了注册地在我市、且营业执照之经营范围载有“工程造价”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截止规定时点,全市共收到351家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的自查自纠报告,部分企业由于未实质开展工程造价经营活动等原因而未提交自查自纠报告。

  (二)现场核查方面

  全市从提交自查自纠报告的351家企业中随机抽取了191家(其中市本级与三元区36家、沙县区7家、永安市48家、明溪县6家、将乐县8家、尤溪县13家、大田县7家、建宁县4家、清流县11家、泰宁县18家、宁化县33家),到其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核查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质量控制与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注册造价师成果文件签署情况等。

  从核查情况来看,评价对象基本能够依法经营,未发现“转包承接造价咨询业务行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过程签署虚假成果文件”等情形;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企业未设置档案室并配备专员负责材料归档,材料归档制度不健全,企业存在部分项目未及时上网备案或未上网报备情形;企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全、未建立技术档案和质量管控制度、办公地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不一致、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签署不规范、现场核查时编审注册造价师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等情形。

  (三)成果文件评价方面

  全市从“福建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信息登记”系统中随机抽取26家企业的26个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经专家量化考评评价,60分及以上的 20个(详附件1)、60分以下的6个(详附件2)。

  从专家评价的结果来看,总体而言,本次抽查的企业,大多基本上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审核),保证了本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水平处于有效受控状态。但也存在不符合计价依据有关规定、质量把控不严等情形。

  二、存在问题

  (一)现场核查方面

  在随机抽取的191家企业中:

  1.40家企业未设置企业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专业人员情形(详附件3)。

  2.25家企业存在未建立技术档案和质量管控制度情形(详附件4)。

  3.39家企业存在注册造价师未在成果文件签字或现场核查时注册造价师未在现场的情形(详附件5)。

  (二)在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方面

  1.在工程量清单方面。存在清单项目划分不规范,工程量清单项目错(漏)项,项目编码、计量单位、项目名称不符合计价规范要求,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或未描述等情形。

  2.在计价定额、计价规定方面。存在定额子目套用错(漏)项及换算错误情形,措施项目漏计,编制说明未按规定格式编制或完整性不足,土方外运运距未明确、弃土受纳费及工期缩短增加费未计取也未有合理性说明,塔吊、施工电梯选型及数量在编制说明中未明确,工程取费专业类别错误、综合单价计价不准确,计算基数、税金的费率存在错误,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规定计取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一)曝光通报,督促整改,实施差异化管理

  对附件2至附件5载明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量化考评分值60分以下,未设置企业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专业人员,未建立技术档案和质量管控制度,注册造价师未在成果文件签字或现场核查时注册造价师未在现场的企业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并适时增加抽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管理。

  (二)本次评价结果将上报省上,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依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

  各县(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管,督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指导其做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控制工作。

  (二)整改提升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计价依据,提高成果文件编审质量和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储备,培育全过程咨询能力,进一步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水平。

  附件:1.202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中工程造价咨

  询成果文件信用评价分值60分及以上企业名单

  2.202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中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信用评价分值60分以下企业名单

  3.202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中未设置企业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专业人员企业名单

  4.202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中未建立技术档案和质量管控制度企业名单

  5.202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中注册造价师未在成果文件签字或现场核查时注册造价师未在现场企业名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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