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10-08 15:35

明建村〔2018〕6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迎接省住建厅2018年第三季度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工作,同时结合《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住建系统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明建综〔2018〕19号)、《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报送扶贫领域1+X+Y专项督查情况的函》、《三明市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关于通报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函》和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核评分标准等要求,9月10日-14日,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组长张亚东带领市宜居办、村建站工作人员一行3人,对梅列区、三元区、大田县、永安市、清流县、宁化县、明溪县等7个县7个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公厕、美丽乡村建设以及住建领域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一)美丽乡村建设

  全市开展125个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树立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年计划投资5.26亿元。截止9月底,完成投资4.6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88%,累计整治半拉子房373幢,新增垃圾转运处理能力284.26吨/天,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3个,拆除临时搭盖建筑50646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56498平方米。

  从督查情况看,部分县(市、区)美丽乡村建设以村两委正在换届为理由建设进度滞后。

  (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市计划完成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新建改造农村标准三格化粪池33000户。截止9月底,完成投资10541万元,全市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进度按序时推进,已开工31136户,完成29668户。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均已启动,其中尤溪县八字桥乡、联合乡、永安市大湖镇三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完工。

  从督查情况看,部分县存在以村两委正在换届为由导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滞后的情况。其中梅列区:未及时将省、市补助资金下拨至各乡镇且区级PPP项目还未签订协议;三格化粪池报表进度达到80%,但实际查看建设进度滞后,农村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实施方案正在编制还未完成编制;三元区:区级PPP项目还未签订协议;农村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实施方案未完成编制;大田县:县级内页资料不完善,污水PPP项目未签订协议,省、市、县三级补助资金均未下达,农村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实施方案未完成编制;明溪县:三格化粪池县级补助资金未下拨,县级通报排名未公示,未进行约谈,污水PPP项目未签订协议,农村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实施方案未完成编制。宁化县:三格化粪池省、市补助资金未下拨,县级通报约谈未进行媒体曝光,污水PPP项目未签订协议;治平乡污水处理设施未开工,考评约谈未公示;彭坊村三格化粪池名单未公示;永安市: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县级补助资金部分尚未下达,农村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实施方案未完成编制;槐南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基础施工进度较慢;清流县:县级约谈后进工作未进行媒体跟进曝光;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全市计划开展520个行政村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建立,实现所有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年计划投资0.65亿元。截止9月底,完成投资0.67亿元,占年度计划103%,新增520个行政村建立村庄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实现全市行政村垃圾治理基本覆盖。各地主要以乡镇为单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但宁化县、大田县农村垃圾治理市场化项目未启动,进度滞后。此次抽查到的乡(镇)、村的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均已停用并按省上要求完成风险评估及整治方案,垃圾能按规定进行收集和转运,暗访未发现虚报整改情况,全市还有28处未完成整治,其中:清流县1处,宁化县12处,大田县2处,沙县7处,泰宁县5处,永安市1处。

  从督查情况看,部分县存在以村两委正在换届为由导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滞后的情况。其中梅列区:未及时将省、市补助资金下拨至各乡镇,部分村庄干、湿垃圾桶未配备;三元区:部分村庄干、湿垃圾桶未摆放。大田县:县级内页资料不完善,未提供督查考评等内页材料,省、市、县三级补助资金均未下达,太华镇魁城村内业资料缺失,未收取保洁费用。明溪县:垃圾治理常态机制第二批补助资金未下拨,县级通报排名未公示,未进行约谈,画桥村、温庄村未每日开展巡查。宁化县:垃圾治理常态机制第二批补助资金未下拨,县级通报约谈未进行媒体曝光,垃圾市场化项目未签订协议;治平乡考评约谈未公示;永安市:县级补助资金部分尚未下达,槐南镇简易垃圾填埋场尚未完成整治;清流县:县级约谈后进工作未进行媒体跟进曝光,嵩溪镇集镇卫生保洁不到位,部分村庄干、湿垃圾桶未配备。

  (三)农村危房改造

  2018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完成668户。截止9月底,已全部开工,竣工658户,累计完成投资2021万元,竣工率99%。目前还有永安市、清流县、大田县、将乐县尚未全部竣工。从入户抽查情况看,梅列区个别农户危房改造不到位,宁化县有发现超面积现象。

  (四)农村公厕建设

  全市乡镇公厕建设182个,年度计划投资3132万元,截至9月底,累计完成投资3249万元,已建成公厕186个,乡镇公厕及农村公厕建设合计投资比例达到序时进度。

  从督查情况看,农村公厕整体完成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梅列区农村旱厕消除进度滞后,梧桐样村公厕正在基础施工进度较慢,部分公厕还存在标志牌等设施配备不完善情况。

  (五)扫黑除恶工作

  各县(市、区)均能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市委指示精神,积极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并积极开展涉黑、涉恶、涉乱的线索摸排。从督查情况看,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识不足、缺乏思路,故此从摸排结果看成效甚微,摸排取得的线索不足,扫黑除恶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摸排打击也不够精准。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协调。一是完成投资比例较低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项目投资力度,确保各项目按时序节点进度要求推进,不拖全市后腿;二是未到达序时要求的项目,相关县(市、区)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限期完成建设;同时要求各乡镇不能以村两委换届为由拖延工作。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逐个检查督促,推动项目加快实施。

  (二)全面完成农村垃圾治理。按照省上要求2018年要全面完成农村垃圾治理工作,2019年要实施验收,各地要对照农村垃圾治理验收标准,逐项对照验收要求,进一步梳理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补缺补漏,重点突破垃圾分类及保洁费用收取问题,确保所有乡镇、村庄实现农村治理常态化机制,同时落实简易处理设施整治工作,力争2019年完成整治。

  (四)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上要求,2018年9个乡镇(宁化县淮土镇、宁化县治平乡、宁化县中沙乡、清流县李家乡、永安市大湖镇、永安市槐南乡、永安市青水乡、尤溪县八字桥乡、尤溪县联合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第三季度要全面开工并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要按序时进度推进,做好与卫计部门农户改厕的对接工作,确保年度任务完成。

  (五)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各地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扶贫攻坚要求,在10月底前加快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同时完成住房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六)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分表的通知》(闽建办村〔2018〕9号)要求,做好指导工作,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同时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对接,确保县级补助美丽乡村的资金足额配套。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将拟重点打造的村庄推荐为闽台合作建设项目,由省青年建筑师协会帮助协调对接台湾设计团队提供陪伴式服务,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七)加强补助资金使用。各地住建部门要及时将各项补助资金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滞留,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特别是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补助资金,要在10月中旬前拨付到位。

  (八)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各地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并领会中央、省、市、县的工作方案的内容,引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以更强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把发现和掌握有价值的线索作为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的关节环节。二要对来访、信访、行政执法案件以及专访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串并、深挖彻查并形成有价值的线索提交给扫黑办。三要加大与各部门相互沟通与协作,并

  充分运用联动机制、会商机制、通报机制,实现资源共享,落实扫黑除恶治乱的各项工作。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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