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地震局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勘察设计(含消防 专项)和绿色建筑质量“双随机” 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5-06 15:06

明建函〔2024〕2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地震业务管理部门:

  为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质量行为,根据《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事项标准清单(试行)》(闽建安〔2023〕9 号)等要求,市住建局、市地震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勘察设计(含消防专项)和绿色建筑“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市局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2023年以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装修施工阶段的在建绿色建筑项目(原则上不含2023年度已抽查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项目从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和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包含:大型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商场等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各地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勘察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质量。

  (二)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等环节审批流程的合规性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建筑外窗等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三)实地抽查部分地区项目消防、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建筑外窗等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四)检查免审项目是否符合免审范围及项目勘察设计质

  量。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岩土、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等专业(专项)专家,并成立检查组。

  (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应及时反馈检

  查结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按时反馈市局科技设计科;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应按照《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事项标准清单(试行)》(闽建安〔2023〕9 号)完成检查任务,并于11月30日前将“双随机”检查、处理情况书面材料报送市局科技设计科。

  附件:1.施工、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内容

  2.福建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检查表

  3.福建省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检查记录表

  4.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5.福建省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地震局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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