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及地勘项目双随机检查的通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09-24 10:51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建筑物抗震设防管理,推进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关于联合开展2020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建筑物抗震设防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及《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勘察现场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9月,我局联合地震局开展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及地勘项目“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随机抽取三元区、梅列区、将乐县、尤溪县及沙县五县(区)11个工程项目,其中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项目10个、地勘项目1个。

  从检查情况看,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建筑节能意识有所增强,所建项目大部分能够按照绿色建筑相应星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品质逐步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得到了全面推进,但仍有部分县(区)推进工作滞后,截止8月31日,纵观全市绿色建筑推进工作情况,梅列区、沙县、清流县、宁化县、明溪县绿色建筑推进工作成绩显著,绿色建筑占比值均达到100%;永安市、大田县、泰宁县绿色建筑推进工作完成较好,绿色建筑占比值分别为:永安市98.26%,大田县97.00%,泰宁县94.21%;建宁县、三元区、尤溪县绿色建筑推进工作一般,绿色建筑占比值分别为:建宁县77.48%,三元区77.26%,尤溪县71.37%;将乐县绿色建筑占比值没有达到省厅2020年度指标要求,绿色建筑占比值仅为51.40%。

  抗震设防方面,学校、医院项目均能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进行设计,并按规定提高抗震设防要求,相关抗震措施符合抗震设防要求。一般建设工程项目均能按照第五代区划图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地勘项目从现场检查来看,各有关单位工程勘察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加强,遵守行业规范,人员配备齐全,现场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野外记录资料齐全,勘察项目现场总体情况较好。对被查项目勘察现场存在的问题,我局已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现场节能资料不规范,建筑节能或绿色建筑设计存在错误。个别项目现场施工图保存不全,未见节能计算书和报审表;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内容有错误。

  (二)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和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不规范,内容不全面。部分项目施工企业编制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及监理企业编制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未按《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示范文本》、《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示范文本》、设计文件及标准编制,编制内容无针对性。部分项目技术参数出现错误,技术指标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技术指标缺失。

  (三)部分项目的节能材料进场验收未严格执行材料“先检后用”制度。监理人员未严格执行材料进场验收与见证取样送检制度,部分项目涉及节能的墙体、门窗、屋面等材料检测批次不足,复验报告不齐全或未做复检,未做同条件试块或是检测报告无批号、无代表数量等。部分项目产品质量保证书技术指标与设计说明不一致,出厂检验报告未见导热系数的检测。部分外窗密封条断续不完整。

  (四)部分项目设计建施图与结施图不一致,存在歧义。

  (五)部分学校项目原屋面设计为不上人屋面,竣工交付后校方私自搭设钢梯变为上人屋面,存在改变屋面荷载,增加抗震隐患的问题。

  三、处理意见

  针对检查项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责成相关责任主体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及地质勘察实施情况关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及地质勘察等有关工作。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现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抗震设计及地质勘察规范、规程,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节能工作,切实把好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上新水平。

  一是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及地质勘察设计规范与规定,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要满足设计深度要求;抗震方面要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进行设计,确保建筑物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二是审图机构要严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及地质勘察专项设计审查关,加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及地质勘察专项设计文件审查力度,对不符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及地质勘察强制性标准及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三是施工单位要从严把控施工环节的质量,施工中所需建筑节能材料要执行设计标准和要求,执行复检制度,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降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标准。抗震方面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绝不允许偷工减料或私自更改设计方案,确保工程达到设计抗震等级要求。勘察单位要认真落实闽建设〔2014〕5号和 闽建设〔2011〕 15号文件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队伍人员管理,切实把好质量关,保证工程勘察质量。

  四是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责,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及地质勘察施工监督,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及地质勘察标准实施监理,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各项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确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抗震设防及地质勘察质量控制点、质量要求、验收程序等,确保各项工程措施落实到位。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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