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勘察现场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2-22 09:39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勘察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更加有效实施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动态监管,落实工程勘察单位质量责任,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设〔2014〕5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2019〕3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我局将继续开展工程勘察现场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92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落实工程勘察事前报告制度。

  (二)备案表人员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三)是否在资质规定范围内承揽岩土工程勘察业务。

  (四)现场钻探工作质量原始记录归档现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是否存在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福建省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检查记录表》(附件1)。

  、检查方式

  采取不定期“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被检项目从“福建省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每半年抽查项目10个,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加强信息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投诉举报方式回执单公布于附件2,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有关要求

  (一)各工程勘察单位应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提出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抓紧整改。我局将视检查发现的问题情况,采取约谈责任主体、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处理。

  )请被抽查到的单位按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受检项目的材料及现场有关准备工作。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安排检查事宜,切实保证检查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附件:1.福建省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检查记录表

     2.投诉举报方式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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