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技函〔2018〕1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2018年版)的通知》(闽建〔2018〕4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请填报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监管人员信息表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5号)的要求,请你们落实一名具体评价人员,填报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监管人员信息表,于2018年7月23日之前反馈至我局科技设计科(联系人:余巧萍,传真:0598-8594727,电话:0598-8590550,邮箱:smjskjk@163.com),以便汇总上.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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