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全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7-13 17:07

明建技〔2018〕2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管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终身责任制,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建法〔2016〕1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3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通知》(明建综〔2018〕49号)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上半年全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受检项目的范围是2017年1月1日以来将勘察设计文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未审查和已审查项目)。住宅工程重点检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租房和商品住宅,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教育、医疗、会展、商业、办公建筑等。被检项目从“福建省施工图审查信息管理系统(新)”中随机抽取,抽查项目不少于5个。

  二、检查内容

  全市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管理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和执业人员机构有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及审查机构市场行为,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工程项目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消防、电器防火、无障碍等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各县(市、区)应对辖区内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文件转发给所辖区域范围内的各有关单位。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况,特别是在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租房和商品住宅以及教育、医疗、会展、商业、办公建筑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进行自查。

  我局将组织抽查部分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施工图审查的在建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以及公共建筑等工程项目抽检项目附后,请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建局负责通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在7月15日前将受检项目资料送或寄至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三明市住建局7楼张小东收,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邮编365001,联系电话0598-8591663,应注明2018年检查顶目)。勘察项目为勘察报告一份、勘察设计合同一份。建筑设计项目为勘察报告一份、建筑设计合同一份、各专业施工图一份、各专业计算书一份。

  请各被抽查项目收到整改通知书20天内将整改意见反馈至我局科技设计科余巧萍,电话:15080558681,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smjskjk@163.com,纸质材料盖公章后送或寄至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住建局1102室余巧萍收,邮编365001,应注明2018年检查顶目)。若不及时反馈,将上报省厅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3号)

  2.2018年上半年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双随机检查项目汇总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