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技〔2018〕1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城投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海西生态新城办,各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省政府同意印发的《福建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大点水资源节约方面第19点:“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雨水利用设施,各设区市(含平潭)应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项目设计施工指导意见”的要求,从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雨水利用设施。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并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有关具体项目及进展情况请及时报我局科技设计科,电话8590550;邮箱:smjskjk@163.com。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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