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6-07 16:30

明建技〔2018〕16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情况的通报》(闽建科〔2018〕19号)转发给你们,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已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请你们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特别是2017年底城镇绿色建筑占比未达到要求的三元区、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加快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做好2017-2019年全市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

  闽建科〔2018〕19号,请自行登录“三明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smsjs.gov.cn)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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