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技〔2018〕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更加有效实施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动态监管,落实工程勘察单位质量责任,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技〔2013〕3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设〔2014〕5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我局将继续开展工程勘察现场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工程勘察单位钻探劳务业务承揽和开展情况,现场钻探工作质量情况,现场原始记录归档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其中重点检查工程勘察现场作业情况,包括现场钻孔数量、深度、取样、原位测试、原始记录以及劳务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具体内容详《福建省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检查记录表》(附件1)。
为加强信息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投诉举报方式回执单公布于附件2,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二、检查方式
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被检项目从“福建省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每半年抽查项目不少于10个,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请被抽查到的单位按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受检项目的材料及现场有关准备工作。
(二)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安排检查事宜,切实保证检查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附件:1.福建省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检查记录表
2.投诉举报方式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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