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技〔2018〕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勘察设计质量和绿色建筑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闽建科〔2017〕51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报内容,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对有关标准规范的学习掌握,严格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确保施工图设计质量。闽建科〔2017〕51号文,请自行登录“三明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smsjs.com)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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