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技函〔2017〕4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征求〈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闽建办科〔2017〕1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提出修改意见,于2017年12月10日前书面反馈省厅科技设计处。
闽建办科〔2017〕17号文,请自行登录“三明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smsjs.gov.cn)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