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技〔2017〕3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质监局、教育局、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安全,根据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应用技术规程》DBJ/T 13-250-2016(以下简称新《规程》),并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为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新《规程》,提高全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标准,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部门关于加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闽建科〔2017〕4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部门关于加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闽建科〔2017〕44号)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体育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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