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期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不足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2-31 11:04

各有关单位:

  截至目前,我市仍有224家企业安管人员配备不足(清单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督促清单内仍需经营的企业通过人员补充到位方式于2025年1月13日前整改到位。为避免后续停业整顿、配合立案调查等不必要的麻烦,请无经营需求的企业于2025年1月13日前通过申请注销方式完成整改(补充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二、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证书类型:1.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须持有安全岗位证书(A证),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持有安全岗位证书(A证),安全机构负责人须持有专职安全岗位证(C证)。2.人员配备要求:总包特级为2A6C,总包一级为2A4C,总包二、三级为2A3C,专包一级为2A3C,专包二、三级为2A2C,施工劳务为2A2C。

  三、2025年1月13日前仍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我局将视系统预警情况,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采取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1.安管人员配备不足企业清单

  2.补充注意事项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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