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集中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和农村公益性项目事故隐患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3-21 09:20

建办〔2022〕7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安三明”建设攻坚战役行动方案》(明平安指〔2022〕2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三明市集中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和农村共建项目事故隐患攻坚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3月 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集中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和

  农村公益性项目事故隐患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平安三明”建设攻坚战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集中开展房建市政项目和农村公益性项目事故隐患整治攻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平安三明”建设攻坚战役会议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两个至上”,严格落实“三个必须”,通过深入开展房建市政项目和农村公益性项目事故隐患整治攻坚,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房长制”工作落实,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防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攻坚内容

  (一)关键岗位责人到岗履职。严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安全员等关键责任人不到岗履职情况

  (二)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紧盯深基坑、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三)施工企业教育培训。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等落实情况。

  (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仓库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五)农村公益性项目。重点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的违法建设行为;开展农村工匠和建房人的技术培训、成立工匠协会、公布工匠名录、建立工匠社会评价制度等工作落实情况;落实网格化巡查管理、专业人员“四到场”检查和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宣讲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2022年3月)。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和农村公益性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要立即围绕攻坚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所有自查自纠情况要逐一建立清单,明确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完成情况。项目部每月停工1天进行安全检查和“回头看”,具体停工时间由各项目部结合实际确定,切实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二)属地监督检查(2022年4月-6月)。属地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房建市政工程和农村公益性项目同步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可聘请有关专家,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和攻坚内容进行检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三)开展层级督查(2022年7月-9月)。市住建局将结合各类专项安全督查和层级指导,对各县(市、区)住建局组织开展房建市政项目和农村公益性项目事故隐患整治攻坚行动进行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2月)。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房建市政项目和农村公益性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短板、弱项,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攻坚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本次攻坚行动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督查,把自查自纠、风险隐患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补充调整攻坚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分色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攻坚工作取得成效。

  ()开展培训教育各地要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所有监管人员、乡镇干部、施工企业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等相关规定。各施工企业组织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安全技术管理能力,确保有效履职;严格落实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制度;组织开展镇村干部、农村工匠和建房人的技术培训。通过再学习再培训,提升房建市政项目和农村公益性项目安全生产施工水平。

  (三)及时总结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填报《房建市政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表》(附件1)和《农村公益性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表》(附件2)每月2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安办。请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填报《农村公益性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表》每月2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安办。

  联系人:林仁灿,联系电话:8594849,邮箱地址:smza8592025@163.com

  附件:1.房建市政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表

  2.农村公益性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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