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1-27 09:26

  明建〔2025〕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金融监管支局,将乐县、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现将《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工作方案

  为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促进开发投资和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适应我国房地产供需关系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采取系统性综合措施,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加快消化存量商品房,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二、工作安排

  (一)优化市场供给

  1.制定商品房土地供应计划。坚持以需定供,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综合考虑区域功能定位、存量房源和土地资源等情况,主动对接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出台2025年度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在一季度优先推出交通便利、教育医疗等配套成熟的住宅用地或绿色生态的高品质改善型住宅用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将乐县、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

  工作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2.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54号)的有关要求,市住建局在一季度牵头编制2025年度住房发展计划。同时市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况,谋划编制“十五五”三明市住房发展总体规划。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工作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住房发展计划,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十五五”住房发展总体规划。

  3.促进项目开工预售。对列入2025年开工计划的项目,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指导房企加快前期工作,力争提前开工;对在建未上市销售的项目,要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和预售审批,加快项目取证销售。鼓励房地产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对不停工项目要做好节日慰问;对春节期间停工项目,要服务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复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将乐县、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

  工作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

  4.推动“白名单”扩围增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协同金融监管部门,持续跟踪在建项目融资需求,在一季度内将所有符合条件且有融资需求的新开工建设的项目纳入“白名单”,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进入“白名单”的,要做到快审快批,争取在一季度授信投放,推动项目有序投资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金融监管支局,将乐县、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

  工作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

  (二)促进商品房销售

  5.消化存量楼盘。针对前期全市梳理的27个已销售满两年、去化率不足60%的项目,各县(市、区)要制定“一盘一策”销售处置方案,分析销售难点堵点,对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项目,要会商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处置,加快完善路网、水电等公共设施;对配套设施完善但仍存在销售压力的项目,要指导房企通过打折让利、赠送家电家具等多种方式,专项化解库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将乐县、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

  工作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

  6.加大促销力度。各县(市、区)要结合属地情况,适时推出购房消费券、消费补贴等促销政策,同时紧抓春节、元宵等返乡置业旺季,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推介促销活动,加大市场正面宣传引导,提振市场信心。各县(市、区)2025年第一季度应至少举办一次促销活动,活动方案应于1月27日前上报市住建局。

  同时,各县(市、区)要指导房企对各类客群制定针对性的销售方案,通过在车站、民俗活动举办地等返乡客群密集场所布设展板等方式做好宣传推介,通过组织新就业人群批量参观楼盘等方式做好集中促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将乐县、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

  工作时间:2025年3月31日前。

  (三)提升保障服务

  7.加强监测分析各县(市、区)要持续做好房地产市场各项指标动态变化的监测与分析工作,即日起至2月13日实行日报送机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在每日15点前上报前日政策制定、活动开展、项目认购、来访等数据(详见附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将乐县、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

  工作时间:2025年2月13日前。

  三、相关要求

  (一)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与牵头单位做好配合,健全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联动机制,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跟踪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于4月10日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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