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土建(含城乡规划设计、工程测量、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电气、建筑给水排水、建筑暖通空调、风景园林、市政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工程建设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闽人发〔2004〕145号和闽建人〔2013〕40号等评审文件规定者,均可按照我局每年下发的文件要求和程序申报,符合条件的人也可以通过市工商联职称评审等其他途径申报,在评审结束后,我局严格按照市职改办要求请示报批后,会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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