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信息录入错误问题
(一) 人员关系错误:人员关系与申请人填报的不一致。请选择正确的人员关系,点确定后请再复核一次。“共同申请”一列请确保不出现“共同居住”,否则共同居住人员在后面的审核环节中不列入审核范围,导致审核遗漏。
(二) 身份证信息错误:请确保身份证信息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请尽量用读卡器读取身份证信息,否则一旦身份证号及姓名错误,会导致后面的审核全为无用功,该户必须发回重审。上一批次发现身份证号错误的均发回重审,为了这几户单独重新发起三十几家联审部门重新审核,这不仅需不断的催促联审部门审核,还导致申请人无法按时公示及领取补贴,后果非常严重。所以请确保身份证信息录入正确,也在打印出申请确认单时,务必提醒申请人认真校对,以尽可能的减少错误!
(三) 少录、多录人员问题:录入人数与申请人填写表格不一致。在上一批次发现,有的申请家庭填报了三口人员信息,经办人在系统中却只录入了两口人信息。这种情况也会导入审核无用,只能发回重审!
(四) 信息录入不完整问题:申请人有填写的信息都请录入到系统中。
(五) 户籍取得时间错误:录入的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与申请人填写的不一致、与户口簿不一致。
(六) 联系电话错误:联系电话与申请人填报不一致。请确保联系电话正确,否则通知短信无法发送成功。
(七) 家庭类型选择错误:与申请人填报不一致,申请人填报为廉租房,经办人系统录成了公租房。请确保一致,否则将导致民政审核标准不一致,影响审核结果及补贴发放标准。
(八) 特殊类型认定问题:家庭信息中有选择特殊家庭类型的,如“低保”、“残疾”,则在 “人员信息”请将具体特殊类别信息录入,如录入低保证号、残疾证号、名称、发证日期,等级等。如果一个申请人有多种特殊类型,如即“低保”又“残疾”,则特殊家庭类型“低保”及“残疾”均勾选,“人员信息”由于目前只能录入一种,则请将残疾证上的信息录入,其他一个申请人多种特殊类型的,请选择最有利申请人申请资格的类型录入,如一个申请人即是市级先进工作者,又是省级劳模,将优选省级劳模证信息录入。
该处请务必填写正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有特殊类别,则请不要录入,否则将影响所有申请人最终选房顺序。
如以下申请人,社区经办人特殊类别选了“其他”,但申请人的申请表上并没有勾选特殊类别情况。由于选了“其他”,该申请人选房顺序先于其他申请人,导致选房顺序错乱,整个选房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
所以请各位经办人在选“特殊类别”时,务必慎重!
二、 提交材料问题
(一) 未婚证明开具问题:由于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婚姻证明,请申请人填写未婚声明并上传。
(二) 书面授权书的背面复印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申请材料中,申请家庭身份证材料需单独提供,背面有复印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的书面授权书为另一份需提供的材料,需一式两份。
(三) 关于住房状况证明:申请人无需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开住房证明,到时候由该单位统一核查。有租房的提供租房合同,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即可。
(四) 未享受政策性住房证明:户口非三明市区的和93年后迁入三明市区、城镇居民性质的成年家庭成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房改部门开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证明,证明未享受过公租、经适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优惠,开证明的单位为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请注意:在之前的受理中,发现很多受理单位,混淆了住房证明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证明。
下图为住房证明,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开具。
下图为未享受政策性住房证明,为各地房改办开具。才是实际需要的证明材料。
以下情况可不用提供该证明:
1. 若户口本上能看出是农村户口的可以不用开,或迁来之前体现的是农业户口的不要开。户口本要体现不出原是农业户的可以叫他去派出所调户口底册;
2. 有的申请人为93年前迁入三明,户口已经过多次迁移,则该申请人除应提供最新的户口簿外,还应提供去派出所调的户口底册;
3. 大中专生户口迁入三明时间若与提供的工作合同时间一致也可不用开具。
(五) 学历证明开具问题:大中专生公租房需到市教育局开学历证明,去开证明时需提交如下材料给教育局,教育局会回给申请人一张盖印的审批表,用于社区收件。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籍档案中复印)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有证书编号和二维码);4.三明市区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租房学历复核审批表一式三份;5.所有复印件和打印件都需单位审核盖章,申报表需所在单位鉴属初审意。
(六)收入证明开具问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开具,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的由低保证当作收入证明。
三、 材料上传问题
上传材料不清晰、不规范:填写信息未完全扫入或复印件颜色太淡、太模糊,即使放大了也看不清楚,例如户口簿、低保证等。所有复印件都应加盖社区“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请签上经办人的姓名。
模糊图片如下:
清晰图片如下:
四、 正式提交申请问题
(一) 计时问题:暂存状态不计时,点了正式申请后即开始计时,材料未齐全前请不要点正式申请,否则很容易产生红灯。
(二) 正式提交问题:材料齐全受理后,点正式提交,打印出“申请受理确认表”一式两份,该表上的受理水号,请抄到申请人的纸制申请表上,以方便以后材料整理与查找。
五、 申请变更问题
申请信息录入有误时可点“申请变更”,信息修改的,请勿点成“年检变更”,点年检变更,则将启动年检程序。
(一) 已故家庭变更问题:应该申请家庭补充提交申请人死亡证明并上传,将配偶先删除,然后将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修改成配偶信息,以配偶作为申请人。然后“变更确认表”一式两份,让申请人签名。原申请家庭离异后配偶变更为主申请人的,也类似以上操作。
(二) 变更审核问题:所有变更申请都请提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只有通过了,变更才能正式生效。
六、 审核挂起问题
(一) 挂起补办件。凡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作为挂起补办件处理。每个审批环节原则上只能挂起补件一次。统一由社区居委会或受理机关印发补件通知单,通知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
(1)审核环节中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2)申请材料内容不规范或在现场踏勘、审核过程中需要补充完善的;
(3)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政策调整等需要补充完善的。
(二) 初审挂起。在初审时,街道若发现申请人材料不齐等问题时,可将该申请操作为“挂起”,待材料补齐后,再审核为“通过”。材料逾期不补的,则按审核不通过,退件处理。
(三) 区住保审核挂起。区住保在审核汇总住房审核过程中若发现申请人申请存在疑问时,也可将该申请操作为“挂起”,待材料补齐后,再审核为“通过”。材料逾期不补的,由区领导汇总住房时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四)区民政复审挂起。区民政在审核汇总收入审核过程中若发现申请人申请存在疑问时,也可将该申请操作为“挂起”。
七、 退件及重启审核问题
系统中在任一环节审核的过程中,如果审核不通过,即会中止审核,退回到街道社区,由街道社区统一退件。
对于不来退件的,你们先打印出退件单,然后再后面备注,于什么时间给申请人打电话通知,什么原因不来,过了10天如果还不来,再打一次电话,确认不来的,将二次打电话的内容备注在退件单上,然后系统中按“超时退件”处理,处理为“已处理”,不再做无限期等待。
若申请人对于审核不通过原因存在异议,可补充材料证明,若确实证明审核有误,可向区住保申请“审核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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