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4-03-25 11:20

  明政文〔20144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宜居环境建设是今年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在既有“点线面”攻坚工作基础上的深化拓展。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一年全面深化,三年明显改观,五年整体提升”的目标,为全面改善我市城乡环境面貌和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继续推进“点线面”拓展延伸,全市打造12个以上城市完整社区,整治130个以上村庄,创建100个美丽乡村示范点,打造12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2个市级历史文化名村;启动改造各类棚户区12个;打造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36个以上;整治山体周边、水系周边、主要干道沿线周边项目36个以上;全市整治公路铁路沿线530公里以上,全面完成向莆铁路沿线景观整治提升;实施市政提升,全市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00公里、供水管网100公里、燃气管网45公里、城市道路71公里,新建绿道115公里;实施12个以上小流域治理;启动闽江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1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岩前、陈大2个试点镇建成污水处理系统。

  二、重点任务

  (一)“点”从城乡社区向棚户区、城镇“三边三节点”、美丽乡村拓展。

  1.建设美丽乡村(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办)

  要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通过整治旧房裸房,整治生活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生态保护管理水平,打造一批房屋美观、环境整洁、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的宜居新村,明显改善村庄景观面貌。各县(市、区)每年选择12个乡镇,整乡整镇向外拓展,成片推进面上美丽乡村建设。2014年,全市完成130个以上村庄整治,集中打造10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其中每个县(市、区)每年分别创建1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移民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城乡规划局、电业局。

  2.打造城市完整社区(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六有五达标三完善”要求(六有:社区实现有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个社区幼儿园、一片室外活动场地、一套完善的市政设施、一套便捷的慢行系统;五达标:外观整治达标、公园绿地达标、道路建设达标、市政管理达标、环境卫生达标;三完善:组织队伍完善、社区服务完善、共建机制完善),打造设施完备、服务齐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温馨舒适的完整社区。2014年,各县(市、区)打造1个以上城市完整社区示范典型,要求社区边界明确,各项内容菜单式公开展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城乡规划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3.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三边”指城市内的山体周边、水系周边、主要干道沿线周边;“三节点”指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各地要按照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的要求,落实“三边三节点”城市设计,按照“显山、露水、透绿、靓景、洁净”的要求,开展相应的环境整治内容,要注重互通互联,成网成环,突出打造城市景观走廊,合理布局“三节点”的商业、文化、行政、展示、休憩、交通等功能,塑造城市“客厅”、“门户”形象。

  2014年,各县(市、区)要按“三边三节点”建设要求,实施山体周边、水系周边、主要干道沿线周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整治项目各1个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体育局。

  4.打造市级历史文化名村(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积极发掘具有特殊意义的村庄,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政治名人或历史名人所在的村庄、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庄,重点完善村庄保护规划;抓好整治破旧房屋,整治生活垃圾;完善污(排)水处理设施、内外交通设施、旅游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历史建筑保护、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管护等制度常态化。2014年,各县(市、区)各创建1个以上市级历史文化旅游名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规划局、农办、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体育局。

  5.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棚户区改造为抓手,推动老城区更新提升,同步配套完善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给水、排水、污水、电力、燃气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各县(市、区)要建立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2014各县(市、区)实施1个以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6.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办)

  加快发展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吸纳就业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支撑、着力推进行政管理、土地流转制度、综合治理机制、投融资等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小城镇规划实施,重点抓好小城镇“三边三节点”规划设计和改造建设,完善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提升小城镇品位,凸显个性和地域特色;推进示范区建设,提升功能,打造精品,体现连片效应;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推进绿化建设;加快改造提升旧镇区,继续推进街道景观整治,打造宜居宜业环境。2014年全市试点镇和中心乡镇再实施1条街道景观综合整治,新建1个公园或1条绿道。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教育局、电业局。

  (二)“线”从公路铁路沿线、绿道向市政道路管线拓展。

  1.实施市政道路和管网提升(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排水(污)管网。重点围绕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厂进水浓度,加强城市易涝点整治提高城市排涝安全保障,推动排水(污)管道建设。2014年全市新建改造城区排水(污)管网100公里以上,其中大田县建设排水(污)管网10公里以上。

  ——供水管网。全面淘汰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和漏损严重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老旧管网,降低管网漏失率,提高供水安全保障。2014年,全市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0公里以上。

  ——燃气管网。加快市本级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推进县城燃气管网建设,未建设管道燃气的县(市、区)启动LNG气化站建设,市本级基本完成超过15年的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和管道违章占压整改,城市管道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满足主城区居民用气使用7天以上。2014年全市新建改建燃气管网45公里

  ——城市道路。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新建一批道路项目,完善城市干道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联系,打通影响通道贯通和网络形成的断头路,消除瓶颈路段,拓宽小街巷,提高道路网密度。2014年,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71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2.推进绿道网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绿道网规划,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整治和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绿道系统生态网络,打造慢行景观廊道,带动休闲度假、餐饮娱乐、康体健身、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强绿道出入口、休憩点等人流集散地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立统一、规范的绿道标识系统。加强省级绿道及相邻城市间绿道的互通互联。2014年,全市新建绿道115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3.推进公路铁路沿线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办)

  以抓好整治城乡结合部、整治沿线村庄、整治企业环境、构建绿色通道、构建生态环境、建立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重点整治沿线两侧涉及的城乡结合部、村庄和企业厂房,开展植树绿化,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明显改善公路铁路沿线景观面貌。2014年重点完成向莆铁路、建泰高速公路沿线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铁办、农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旅游局、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面”从小流域向闽江流域、旅游景区拓展。

  1.加快小流域治理。(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新农村建设,以生态环境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为重点,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加强生态护坡、驳岸及岸线景观建设,打造青山绿水的田园风光。2014年,各县(市、区)各实施1个以上小流域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办、环保局、农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

  2.推进“闽江”流域范围污水处理。(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结合流域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闽江流域1公里范围内三元区莘口镇、梅列区洋溪乡、永安市安砂镇、曹远镇、贡川镇、沙县青州镇、高砂镇、将乐县高唐镇、南口镇、黄潭镇、万全乡、尤溪县尤溪口镇、西滨镇、梅仙镇等乡镇未建设污水处理厂的,2014年要全面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要积极完善污水处理工艺和收集管网,实现污水有效处理;流域范围内工业园区要按相关标准配建污水处理厂;岩前、陈大镇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建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水利局、农办、农业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3.加快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加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瑞云山、七仙洞-淘金山风景名胜区要设立风景名胜区专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瑞云山、七仙洞-淘金山、天鹅洞风景名胜区,年底前要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有风景名胜区的市(县、区)完成改造提升主要景点公厕、标牌、停车场等服务设施的具体工作,规范提升购物、餐饮等经营场所。同步开展景区周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农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

  (四)集中力量,重点打造特色景观带、创建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按照“连点成线扩面”的总体要求,要在“三边三节点”、美丽乡村建设、公路铁路沿线整治、小流域治理等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尽可能选择连接市与县、交通枢纽至城区、城区至景区的路线和主要对外通道等,2014起梅列区、永安市、尤溪县、大田县各打造1条特色景观带(廊道),每条景观带的规模不小于10公里,作为宜居环境建设的精品示范工程,凸显连线成片的整治效果。泰宁县作为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重点开展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市政府杜源生市长任总指挥,市委余红胜副书记、市政府纪熙全任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办、宣传部、农办,市政府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发展改革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教育局、旅游局、体育局、移民局、铁办、电业局、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察组,办公室挂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曹榕庆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督察组挂靠市政府办经济二科,市委林建星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王冬副主任任副组长。

  各县(市、区)政府是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相应成立指挥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方案和考评办法,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取得实效,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加快项目审批。各县(市、区)要明确项目业主、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项目前期工作,通过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来推动项目审批效率。各级审批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放权,主动靠前服务,实行绿色通道,并尽可能采取“捆绑审批”、“容缺预审”办法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强化技术指导。市住建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根据标准、规范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等指导,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向莆铁路沿线整治方案的指导,市规划局要加强对“三边三节点”城市设计方案工作的指导,组织专家团对“三边三节点”城市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对总体整治方案要进行指导把关,确保实施到位。三是严格把控质量安全。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特别是设计环节要认真审查把关,控制投资,努力把为民项目建设成精品工程。始终抓好安全质量管理。

  (三)抓好重点项目。重点抓好列入省重点项目、“三边三节点”、向莆铁路沿线整治、绿道等,精心组织、及时开工,按省、市下达的任务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抓向莆铁路沿线整治,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县政府要以抓好“四整治一构建一建立”为主要内容,对向莆铁路沿线(两侧500范围内)进行整治建设,重点整治沿线村庄和企业厂房,开展植树绿化,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明显改善铁路沿线景观面貌,建设特色景观带。二是抓城市绿道网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绿道网总体规划,结合城乡环境整治、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绿道网络。市林业局要完善市级2号绿道一、二期;永安完成巴溪、燕江两岸慢线景观建设;沙县完成水南沿河景观建设;泰宁完成城区通往相关景区的绿道建设。三是建设美丽乡村。各县(市、区)选择12个乡镇,整乡整镇向外拓展,成片推进面上美丽乡村建设。市直相关部门要围绕以上三个方面重点,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县(市、区)要按“连点成线扩面”要求,在全面布置开展整治的基础上,有重点地抓一批景观带(廊道)和重点区域、乡镇的宜居环境建设工作。

  (四)强化资金支撑。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整合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把可以安排的资金、可以倾斜的政策优先考虑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在棚户区改造、城市排水防涝、乡镇污水处理等更多享受苏区、老区政策上的支持。各县(市、区)土地出让金主要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财政支出要优先保障宜居环境建设需求,同时进一步发挥金融信贷主渠道作用,并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力度,吸引有投资实力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或控股参股以及BTBOT、承包经营或冠名等方式参与建设和运营。

  (五)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明确项目验收责任和完善考核办法。市住建、财政要抓紧制定完善具体考核抽查办法和奖补实施细则。各牵头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重点抓形象进度,市里每季度向全市通报进展情况。市效能办牵头组织年度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进行督办和通报,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

  (六)加强宣传报道。

  市委宣传部要协调市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各县(市、区)要主动对接媒体,多发掘鲜活事例和先进典型,多宣传项目进展、城乡面貌改善、群众受益等方面的消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营造合力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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