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2-18 09:44

  2019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市区道路、桥梁、排水、驳岸、路灯、交通隔离栏等养护、维护;负责市政广告设施和夜景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集中统一建设和管理,市区污水管网和提升泵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

财政拨补

106

7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深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2.续建2018年未完成的“城市双修”项目,筹建三元街改造等道路项目,以及市区部分路段雨污水管网改造、护栏更新改造项目等。

  3.继续实施市政设施标准化管养计划,加大市区市政设施的维护巡查和管养力度,推进市政设施的长效管理,进一步抓好市政设施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经济效益意识、社会效益意识。

  4.继续抓好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设施维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继续做好党建、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单位创建等工作。

  6.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收入预算为884.66万元,比上年增加29.5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的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9.9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拨款276.30万元,其他财政性资金拨款78.4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4.66万元,比上年增加29.5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8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01万元,公用支出84.59万元,项目支出10.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29.92万元,比上年增加36.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及原纳入预算外管理资金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项级科目)19.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支出。

  (二)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科目)19.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48.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级科目)443.4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6.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8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无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2万元。主要用于工程项目专家评审会的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9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9.0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差额拨补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0.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共设置绩效目标10 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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