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施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12-24 10:53

明建技〔2018〕3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福建一建集团公司,市城投公司,海西生态新城办,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5〕26 号)以及省政府同意印发的《福建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第五大点水资源节约方面第19点“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雨水利用设施,各设区市(含平潭)应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项目设计施工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三明市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施工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反馈至我局科技设计科,联系人:余巧萍,电话:0598-8590550,电子邮箱:smjskjk@163.com。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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