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房〔2018〕1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为杜绝安置房逾期交房、过渡房不落实、房屋工程质量问题等现象的发生,切实解决房屋征收和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障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闽建房函〔2018〕3号)。现将该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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