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创建和谐征收示范项目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5-08-05 16:03

明建201551

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据省住建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创建和谐征收示范项目活动的通知》(闽建办房函20159号),现将该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开展创建和谐征收示范项目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好验收迎检工作。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创建和谐征收示范项目活动的通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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