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smTqTemp1 }}  {{smTqWeather1}}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征地拆迁

梅列区人民政府关于立丰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2014-08-26 15:25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点击数:

全体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因立丰棚户区改造需要,拟征收立丰公司公房,三明纺织厂第31幢公房,玫瑰新村第25、26幢房改房的房屋(具体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征收总建筑面积约1.49万平方米,征收房改房60户,公房285套。房屋征收部门已拟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现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家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三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明政文〔2011〕97号)、《三明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明政文〔2009〕2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27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部门(办公地址:立丰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联系电话:8237173),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特此通告。 

梅列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 26 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