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7日,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三明市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调换管理办法〉的通知》(明建规〔2025〕5号)。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官方准确了解,现对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三明市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住房换房相关工作,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居住空间的合理需求,改善行动不便承租人的出行问题,提升住房保障服务的精准性与灵活性,促进公共资源高效利用及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结合三明市三元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
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24〕18号);
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文〔2013〕128号)。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阐明制定《三明市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换房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相关定义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至第六条,列举了两类可申请公租房换房的适用情形,包括多子女家庭情形、家庭成员健康情形;明确了换房应遵循的原则,如“一套换一套”、同小区优先、面积匹配等。
第七条至第十条,明确公租房换房的具体流程,包括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审核与公示程序、轮候配租机制以及换房后的房屋衔接方式。
第十一条至第十二条,明确禁止申请公租房换房的情形、取消承租家庭换房的情形。
第十三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本办法的实施时间、有效期及解释权归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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