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25年住宅装饰装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4-18 16:05

  2025年3月31日,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财政局和三明市商务局印发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2025年住宅装饰装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建规〔2025〕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准确了解,现对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及《福建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4号)等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工作,鼓励引导市民开展住宅装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购置,促进家庭装修消费,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同时激发装饰装修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和经济增长,我局会同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财政局和三明市商务局制定了《三明市2025年住宅装饰装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共八条,具体如下:

  第一条为补贴对象及申请主体,明确了本次住宅装饰装修补贴活动的补贴对象与申请主体需要符合的条件。

  第二条为补贴标准,明确了本次装饰装修补贴活动中具体补贴金额的计算方式。

  第三条为补贴发放流程,明确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装饰装修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说明意向申请、实地核验、补贴发放申请、补贴发放环节的具体开展方式。

  第四条为资金来源和管理,一是说明本次装饰装修补贴活动的资金的来源;二是明确属地住建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活动期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对补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清算。

  第五条为活动周期,说明参与本次装饰装修补贴活动的装饰装修合同签订日期的区间范围、补贴发放申请提交的时间范围,并且明确以本次全市住宅装饰装修补贴总额为限,如补贴总额提前发放完毕,补贴活动将提前终止。

  第六条为监督检查,一是明确本次活动申请人应诚信申报,真采购、真装修,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二是明确设置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咨询热线,接受社会咨询与监督;三是明确由属地住建部门将依法依规对申请人、装饰装修公司在申请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置。

  第七条为注意事项,一是明确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商品住宅”范围;二是明确本规定中装饰装修公司应具备相应资质;三是明确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费用。

  第八条为附则,明确了本细则的实施时间与有效期。

  三、相关解释

  (一)申请人需要向什么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装饰装修补贴发放工作。申请人可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咨询相关事宜。

  (二)补贴对象需符合什么条件?

  本次住宅装饰装修补贴对象为商品住宅产权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商品住宅应为已在我市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商品住宅。②产权人应为自然人,且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产权人应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全屋全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

  (三)房改房、安置房可以参与本次补贴活动吗?

  本补贴活动所指的“商品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房改房和安置房在此范围内。

  (四)2024年装修的住宅可以申请参与本次补贴活动吗?

  本《实施细则》规定装饰装修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装修合同签订时间与上述时间段不符,则不满足申请条件。

  (五)本次补贴活动延续到什么时候?

  本次补贴活动的补贴发放申请提交时间为本文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以全市住宅装饰装修补贴总额为限,如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的补贴发放申请总额超过可用资金,补贴活动将提前终止,届时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发布公告终止活动,请以属地住建部门公告为准。

  (六)参与活动需要提交“意向申请”和“补贴发放申请”两次申请吗?

  是的。第一次申请是申请人在签订住宅装饰装修合同后,向装饰装修房屋属地住建部门提出的“意向申请”,本次需要提供《三明市住宅装饰装修补贴活动补贴申请表》等书面材料;第二次申请是申请人在装饰装修合同履约完毕(装饰装修工程竣工交付)后,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的“补贴发放申请”,本次需要提供全屋装修完工后照片等材料。申请人可以在《实施细则》的附件3中查询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七)装饰装修完工时间需要在什么时候?

  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发放申请提交时间为本文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结合补贴总额可能提前发放完毕(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发布公告)的情况,装饰装修合同履约完毕(装饰装修工程竣工交付)的时间应在2025年12月31日和属地住建部门发布公告终止活动之前。

  (八)具体补贴金额以什么为标准?

  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超过装饰装修合同总价款60%(含60%)的申请人,按照装饰装修合同总价款的20%(最高不超过3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低于合同总价款60%的申请人,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最高不超过3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九)如何计算“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

  按照申请人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中的建筑及装潢材料、家具、厨卫电器、全屋智能化消费品等项目购置情况,以三明市线下销售发票含税价格计算为“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

  (十)装饰装修合同需要开具发票吗?

  需要。装饰装修公司应为申请人开具装饰装修合同对应发票,开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票信息需要包含产权人姓名,装修住宅地址等信息。

  (十一)装饰装修材料需要开具发票吗?

  需要。装饰装修材料需要开具三明市线下销售发票,开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票抬头为装饰装修公司,备注装修住宅地址等信息。

  (十二)本次补贴活动有指定的装饰装修公司吗?

  本次补贴活动没有特定的装饰装修公司。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装饰装修公司参与补贴活动。

  (十三)本次补贴活动是否有手续费用?

  申请三明市2025年住宅装饰装修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四、补贴发放流程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装饰装修补贴发放工作,流程如下:

  (一)意向申请。申请人在签订住宅装饰装修合同后,向装饰装修房屋属地住建部门提出书面意向申请,并提供装饰装修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详见《实施细则》附件3)。

  (二)实地核验。属地住建部门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要求的,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核验。申请人应在接到核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核验工作,逾期未配合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现场核验内容包括装修项目真实性、施工进度等信息。

  (三)补贴发放申请。申请人在装饰装修合同履约完毕(装饰装修工程竣工交付)后,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补贴发放申请,并同时提供全屋装修完工后照片等材料。

  (四)补贴发放。属地住建部门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需补充核验的,可对装修项目进行二次现场核验。审核通过后,属地住建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咨询电话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8-8091653

  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8-5848927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8-3853095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8-8751116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8-5324389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8-6822883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8-3966829

  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0598-7866788

  将乐县城建和交通局:0598-2331932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8-6330788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8-722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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