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于2024年11月1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改革的通知》(明建规〔2024〕5号),现就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增强企业获得感,提升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进行再提升再优化,三明市住建局等四部门在征求各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该文件主要内容由实施分期分段联合验收、优化项目测绘及产权登记、优化档案验收、探索免办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社会投资项目鼓励推行“验登合一”五个内容组成。
(一)实施分期、分段联合验收。申请分期联合验收前,需由相关验收部门确认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条件。申请分段联合验收时,可以提出分段审核单个或多个事项的验收材料或现场情况。
(二)优化项目测绘及产权登记。申请联合验收时,可同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起登记申请。
(三)优化档案验收。申请联合验收时,对工程档案不符合规范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的,发放档案认可文件,无需二次申请。
(四)探索免办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可将竣工验收备案优化为内部流转事项,无需建设单位提供审批材料。工程建设项目通过联合验收并取得各部门验收合格意见后,备案机关直接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
(五)社会投资工业项目鼓励推行“验登合一”。建设单位申请联合验收后,验收牵头部门通知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步参与联合验收,同步开展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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