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市区(三元区)房地产市场“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1-16 15:48

  2024年1月16日,经三明市人民政府同意,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市区(三元区)房地产市场“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建〔2024〕2号),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准确了解,现对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精神,市住建局在广泛征求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三元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市区(三元区)房地产市场“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正文共计三条内容:

  第一条:在2024年春节假日期间,组织市区(三元区)房地产企业举办春节房展会,构建“线上+线下”统一商品房推介平台,加大对各类在售商品房项目和优惠政策的宣传,引导房地产企业推出折扣、团购等活动,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第二条:针对房展参展商品房项目,在2024年一季度推出三种房展购房补贴。一是发放1000张面额2万元的“购房消费券”,符合使用条件的购房人可通过“购房消费券”在购房合同总价中减去消费券相应面额。“购房消费券”使用流程见《若干措施》附件。二是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车位的,按购房人所缴纳的契税金额,由受益地财政按地方实得金额的50%予以补贴。三是对购买商业、办公用途的新建商品房,单套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成交金额达50万元及以上的,按购房人所缴纳的契税金额,由受益地财政按地方实得金额的50%予以补贴。

  第三条:明确房展购房补贴的实施对象、时间和相关条件。

  三、相关解释

  (一)如何参与商品住房和车位契税补贴活动?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三元区春节房展会参展商品房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或车位,且在此期间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经房屋交易部门登记备案)并完成契税缴纳的购房人,在取得该商品住房或车位的不动产权证和全额契税发票后,可申请商品住房和车位契税补贴。

  (二)如何参与商业用房购买补贴活动?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三元区春节房展会参展商品房项目的商业、办公用途的新建商品房,单套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成交金额达50万元及以上的,在取得该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和全额契税发票后,可申请商业用房购买补贴。

  (三)如何参与“购房消费券”活动?

  满足“购房消费券”申领条件的购房人可向房企提出活动参与申请,由房企代办“购房消费券”申领手续并在购房合同总价中减去消费券相应面额。具体活动流程可见《若干措施》附件《2024年三元区“购房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四)购房时间以什么为准?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屋交易部门登记备案的时间为准。

  如要参加房展购房补贴活动,请务必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和契税缴纳程序。

  (五)在春节房展会结束后也能享受房展购房补贴吗?

  三元区春节房展会参展项目在2024年一季度(1月1日至3月31日)享受《若干措施》第二条的房展购房补贴,不限于三元区房展会举办当日。

  未参与三元区春节房展会的商品房项目不享受《若干措施》第二条的房展购房补贴。

  (六)房展购房补贴如何申请?由谁办理?

  在购房合同签订前,购房人向房企提出“购房消费券”活动参与申请,填写申请书委托房企向三元区住建局申领“购房消费券”,在购房合同总价中减去消费券相应面额。

  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和全额契税发票后,购房人自行或委托房企向三元区住建局申请“商品住房和车位契税补贴”或“商业用房购买补贴”。由三元区住建局核实购房人信息、按照补贴标准核定补贴金额并报财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审核。相关单位审批同意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负责发放给购房人。

  (七)如果发生退房,补贴如何退回?

  “商品住房和车位契税补贴”或“商业用房购买补贴”均在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和全额契税发票后,方可申请。已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的商品房无法退房。

  (八)三元区在一季度之后还会出台新的商品住房购买补贴政策吗?

  三元区2024年暂无出台其他商品住房购买补贴政策的计划。

  四、消费券申领和发放流程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

  (二)申领程序

  1.购房人向房企提出参与活动申请并填写申请书;

  2.购房人缴纳认购金(应缴纳至房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后,由房企受理和审核购房人的活动申请;

  3.由房企向三元区住建局统一申报,代购房人领取“购房消费券”,及时交给购房人,并督促其签订购房合同;

  4.持有“购房消费券”的购房人要求房企在购房总价中核减“购房消费券”面额的购房款,房企必须同意核减,并收回“购房消费券”;

  5.购房人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

  五、补贴申报和发放流程

  (一)提出申请

  为便于购房人办理“商品住房和车位契税补贴”和“商业用房购买补贴”申报事项,购房人可向房企申请代办,或个人直接至政务中心窗口一楼121号窗口办理(窗口电话:0598-7500179,咨询电话:0598-8091653)。

  业务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填写提交2份。

  注:《申请表》空表可至办理窗口领取,也可至“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税务部门出具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原件及契税完税证明原件,以上两类证明复印件各2份;

  注:《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原件及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待奖励金兑付后,由经办单位注明信息即退回。

  3.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登记信息表复印件2份;

  注: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登记信息表》原件,由收件人核对。

  4.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2份;

  注:携带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由收件人核对。

  5.购房人身份证正反面标准复印件2份;

  注:携带身份证原件由收件人核对确认。

  6.购房人银行卡正反面标准复印件2份;

  注:复印件手写注明开户行全称(须具体至开户网点)。

  (二)受理审核

  三元区住建局受理奖励申请,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核实购房人所购房屋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并签署审核意见,汇总送区财政局审核备案。

  (三)兑付奖励

  区财政局审核后,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转入购房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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