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1-11 09:51

  一、出台背景

  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地震灾害多发频发。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对于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技术复杂,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重大风险点。2002年,建设部发布《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建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2004年,国务院发布《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明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项目。2021年,《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再次强调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我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震带,震情形势复杂。为进一步强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确保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省住建厅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福建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一条,包括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批准、勘察设计施工、监督管理和附则。

  (一)总则。主要内容为:《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实施层级。明确省住建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超限高层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福州市、厦门市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下放的省级审批事项要求,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事项。

  (二)申请与受理。主要内容为: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细化制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的办理流程、申报节点、申报材料清单以及申报材料深度要求。

  (三)审查与批准。主要内容为:明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技术审查专家组成、专家资格要求、专项技术审查内容、审查结果及分类处理措施、审查费用来源。

  (四)勘察、设计和施工。主要内容为:强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批后管理,明确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应当作为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的依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意见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经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批和施工图审查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监理。

  (五)监督管理。主要内容为:明确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部门的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附则。明确《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

  另有附件,细化界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范围及判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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