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明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12-03 16:01



  近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三明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就文件精神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刻汲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省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效,切实保障全市城乡房屋使用安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发电〔2020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三明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市房屋结构安全治理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基本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健康绿码”,为保障经济社会平衡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020年,全面完成生产经营房屋安全复查,完善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库,夯实一楼一档;基本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2021年,完成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任务;推动房屋安全立法;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加快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有序推动城市更新。

  2022年,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整治重点 

  1.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不含农村低层自住住宅);

  2.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大型商贸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厂房、超市、农贸市场、快捷酒店宾馆、饭店、宗教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托养机构、交通场站等;

  3.钢结构房屋,特别是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钢结构生产经营用房;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乡镇镇区、农村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

  5.未经有相关资质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的隐患房屋;

  6.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四、工作任务 

  1.开展专项核查整治,聚焦六大类整治重点房屋,进行全面核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开展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级分区开展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城乡所有既有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

  二是开展生产经营和公共建筑房屋安全专项治理。由各行业部门牵头,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行业领域房屋安全专项治理。

  三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四是开展“一楼一档”房屋数据专项核查,建立完善的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库。

  五是开展钢结构厂房专项整治。

  六是开展房屋安全行业行风专项整治。强化鉴定机构监管,规范中介机构行为,狠抓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底线意识。

  2.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房屋业主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清晰的制度体系。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整合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等网格,在乡镇(街道)设立网格员,将房屋安全纳入巡查重点。

  二是建立行业核查机制。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相关审批部门根据房屋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对行业监管领域内的房屋安全进行核查

  是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是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依托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开展房屋安全身份智能识别。

  五是建立完善全市房屋安全指导服务制度。市县两级组建房屋安全技术指导服务组,为属地政府开展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3.有序推进旧改,加快实施一批工业集中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纳入重点项目,分年度实施。

  一是城市危房改造工程。结合棚户区改造,按照房屋危险程度,对城市危房分年度、有计划地先行改造,加快推动城市更新。

  二是规范农房建设工程。加快规划,保障用地,规范审批,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加强批后监管和技术指导,强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三是工业厂房升级工程。县级政府制定专项改造计划,对未经正规设计、低品质厂房的集中区域,推动成片整理,促进转型升级。

  四是历史“两违”处置工程。坚决遏制新增“两违”,加快历史“两违”分类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各部门协调,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推进。

  二是强化行业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将房屋安全纳入行业生产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市、县(区)应配强房屋管理机构人员力量或委托专业机构,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加快专业人才培养。

  四是强化督促指导。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依法依规严格问效问责。

  五是强化技术支撑。住建部门统筹协调专家技术力量,指导各地各部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鉴定机构成果专项检查,强化对鉴定机构的监管。

  六是强化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房屋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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