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市区房屋征迁逾期安置项目整改方案》解读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7-10-16 15:06
  现就《关于印发市区房屋征迁逾期安置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明政办123号)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制订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因房屋征迁扫尾难,基础设施配套等问题,导致市区13个房屋征收项目出现安置房逾期交付,过渡费翻倍,加重了财政负担,也损害了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市区和谐征迁“百日攻坚”行动总结大会精神,妥善解决市区房屋征迁逾期安置问题,减少过渡费支出,促进市区征迁工作良性开展,保障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房屋征迁逾期安置项目亟需整改完善。按照我市现行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以及两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2017年10月12日,我市制定出台了《市区房屋征迁逾期安置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7〕123号)。

  二、 主要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收储工作的意见(试行)》(明政〔2017〕6号);

  (三)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试行细则(试行)》(明政办〔2017〕53号);

  (四)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土地房屋征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7〕16号)

  三、主要内容

  (一) 逾期安置项目整改

  针对市区13个房屋征迁逾期安置项目,全面梳理了存在问题,逐一细化明确整改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力保年底前落实解决逾期安置项目的存在问题,加快推进逾期安置项目的回迁交房工作。

  (二) 健全房屋征迁管理机制

  针对市区房屋征迁安置工作的管理机制,从加强安置管理、落实部门职责、实施末户生效、严格配建管理、明确逾期责任等五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房屋征迁安置工作机制。

  1.加强安置管理。梅列、三元区政府在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时,要统筹考虑安排安置房筹集计划,对实行期房安置的项目要加强跟踪管理。

  2.落实部门职责。要求市规划局应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市住建局应抓紧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确保地块开发有序推进。

  3.实施末户生效。要求以征收地块最后一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定时间作为该地块全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时间,避免因征迁扫尾久拖不决导致逾期过渡和逾期安置。

  4.严格配建管理。明确从配建需求、配建规划方案审核和预售把关等方面加强配建管理。

  5.明确逾期责任。要严格合同管理,明确建设单位逾期交房责任。进一步完善过渡费支付方式,加强过渡费审核调度和跟踪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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