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许可通知书(明建许〔2024〕32号)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3-29 16:10

明建许〔2024〕32号

福建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3月29日提交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核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3月29日受理。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2年3月2日住建部令第54号)第七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福建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49号华虹科技大厦12层1207、1208、1209、1210)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7年3月28日。

  请收到本决定后及时到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领取相关证件。

  单位(盖章)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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