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通知书(明建许〔2024〕14号)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1-31 16:17

明建许〔2024〕14号

福建智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4年1月31日提出的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本机关已于 2023年1月31日受理,现已审查完毕。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七条、第十二条等规定,经我局审查合格,本机关决定准予福建智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新城西路13号金色年华家园20幢三单元102室)从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行政许可,有效期至 2029年1月30日。                                                

  请收到本决定后及时到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领取相关证件。

  单位(盖章)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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