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明建许〔2023〕573号)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9-27 15:01

明建许〔2023〕573号

三明山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9月27日提交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核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9月27日受理。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2年3月2日住建部令第54号)第七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三明山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东方军路9号108室)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6年9月26日。

  请收到本决定后及时到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350综合窗口领取相关证件。

  单位(盖章)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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