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明建许〔2023〕430号)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6-07 10:19

明建许〔2023〕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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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查,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翠江路2号闽赣建材市场16幢1205室)于2023年6月7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第八条、《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第二、三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6月6日。

 

  单位(盖章)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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