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明建许〔2023〕270号)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4-18 16:49

明建许〔2023〕270

福建明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3418日提出的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本机关已于 2023418日受理,现已审查完毕。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2007〕190号)等规定,经我局审查合格,本机关决定准予福建明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福州门小区4号楼3层303室)从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资质的行政许可,有效期至 2028417日。                                                

  请收到本决定后及时到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350综合窗口领取相关证件。

  单位(盖章)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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