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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明建许[2019]378号)

2019-10-21 10:22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点击数:

明建许[2019]378

大田县田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19 年1018日提出的关于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本机关已于20191018日受理,现已审查完毕。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5〕54号)等规定,经我局审查合格,同意核发大田县田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156号五楼)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19]SM0125有效期至20221020日,现予公布。

  请收到本决定后及时到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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