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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明建许[2019]338号)

2019-09-16 16:49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点击数:

明建许[2019]338号

大田县田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19  9  12 日提出的关于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本机关已于 2019  9  12 日受理,现已审查完毕。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贯彻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建许〔2015〕27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从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基础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资质的行政许可,有效期至 2021 年 3 月 13 日。同步注销福建省大田县宏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资质。                                               

  请收到本决定后及时到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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