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软件开发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工作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快推进政府服务便利化的工作部署,以及省发改委《关于请做好2026年第一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函》(闽发改体改函〔2026〕16号)的文件要求,聚焦我市群众新房购置过程中多头跑、重复交、环节多、耗时长等堵点难点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拟开展新房购置“一件事”模块建设项目。现邀请你单位进行报价,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明市新房购置“一件事”系统建设模块
二、工作内容
(一)新房购置“一件事”业务受理
1、系统登录
申请人通过“省数字身份认证平台”完成身份核验,登录三明市房产交易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网办系统”)。若用户已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将支持单点登录(SSO),无需重复输入账号密码,可直接跳转进入三明市房产交易网上申请系统,实现“一次认证、多点通行”,提升办事便捷性与用户体验。
2.创建业务
选择房屋所在区县,在线发起新房购置“一件事”综合业务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新房购置“一件事”专属业务受理编号,作为该笔业务全流程办理的唯一标识。
3.网签信息调取
申请人录入商品房网签合同号,平台自动对接市汇聚平台,获取合同网签备案相关信息,包括: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商品房合同号、房屋用途、购房人信息等。如由代理人办理的由代理人输入代理人信息。
4、选择联办事项
受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以下一项或多项联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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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联办事项 |
是否必填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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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 |
无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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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测绘成果核验 |
无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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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表过户 |
是,水表户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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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表过户 |
是,电表户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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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燃气表开户 |
无需填写 |
5.业务提交
录入完成后,申请人点击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本次申请的业务受理号、已选择的联办事项清单及提交时间并进入下一个流程节点。
(二)联办事项数据办结结果上传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
缴费结果上传:受理人员选择该联办事项,网办系统将流程发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节点,由该节点的工作人员上传办理结果。
2.实测绘成果核验
实测绘成果核验:受理人员选择该联办事项,网办系统将流程发往实测绘成果核验节点,由该节点的工作人员上传办理结果。
3.水表过户
办理结果上传:受理人员选择该联办事项,网办系统将流程发往水表过户节点,由该节点的工作人员上传办理结果。
4.电表过户
办理结果上传:受理人员选择该联办事项,网办系统将流程发往电表过户节点,由该节点的工作人员上传办理结果。
5.天然气开户
办理结果上传:申请人选择该联办事项,网办系统将流程发往天然气表开户节点,由该节点的工作人员上传办理结果。
(三)评价反馈
业务办结后,支持申请人在线进行服务评价,评价结果自动同步至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四)办理进度查询
提供办文查询模块,对购房人的新房购置业务申请进行统一管理:
1.业务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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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名称 |
状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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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已受理但未提交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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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 |
提交至联办受理中:水表过户、电表过户、燃气表开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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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所有联办事项均已办理完成,进入审核,审核完成后业务结束。 |
(五)服务要求及标准
供应商需独立承担全部建设和运维费用,向采购方提供三明市新房购置“一件事”系统的技术服务和运营维护服务。合同签订后19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完成系统的开发、部署、联调测试及上线运行,确保系统功能稳定、流程畅通,能够支撑三明市新房购置“一件事”相关业务全流程正常办结。供应商提供的平台功能应完全符合平台应用功能描述的内容要求及省上考核要求,后期运作服务过程中,若采购方对平台技术功能和业务内容等有改进和提高的要求,投标人应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无偿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对平台的技术改进要求和业务内容增加的需求。
(六)日常运营维护服务
系统最终验收通过后,中标方应提供为期 1年的软件免费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限自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运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系统运行监控与问题处置
持续跟踪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排查性能异常、功能故障等问题;
对用户反馈的问题进行响应、分析与修复,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2.安全漏洞应急与系统加固
在发现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或潜在风险时,立即采取临时冻结、隔离等措施,防止错误扩散或被恶意利用;
及时发布补丁或更新方案,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
3.协同支持与培训服务
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数据共享等需求;
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系统操作、管理及维护等方面的现场或远程培训服务。
4.重大运行故障应急响应
如因系统技术原因导致重大运行故障(如核心业务中断、大面积服务不可用等),相关技术团队须在12小时内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系统基本功能,最大限度降低对业务连续性和用户体验的影响。故障处置过程中应同步开展根因分析,并在系统恢复后48小时内提交事件复盘报告,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5.系统恢复应急预案
提供完整、可操作的系统恢复应急预案,明确故障分级、响应流程、回滚机制及数据恢复策略;
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小影响范围实现系统快速恢复,保障业务连续性。
6.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在运维期内,中标方应为用户提供不限次数的系统技术免费咨询服务。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采购人不具有隶属关系。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报价须知
(一)报名提交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报价单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其中提交资料时报价单需要单独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资料无需密封。
(二)报价截至时间
2026年6月26日17时整(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及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报价报送方式
通过EMS方式寄送至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科,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市住建局9楼,联系电话:0598-8594379,联系人:吴先生。
(四)报价技术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按本询价采购邀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合同价。供应商应考虑市场风险,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成果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利润、税金等),供应商少报、漏报由供应商负责;报价不符合本询价采购邀请函要求内容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询价结果运用
采购小组将对各供应商报价材料进行审核,在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作为拟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采购人预算价(37500元)或未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的,本次询价以作废处理。
本次询价采购邀请函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属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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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4030261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