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7500048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凡在我市三元区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规定一次性足额缴纳配套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 | 15~80元/㎡,参见《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明政文〔2008〕158号) | 三明市人民政府 |
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号) 2.《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明政文〔2008〕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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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说明
1.部门名称:填写政府部门规范名称。
2.收费单位名称:填写“本级”或下属单位名称。
3. 单位性质:填写“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
4. 收费项目:填写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如手续费、课题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检验费、评估费等。
5.收费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6.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填写收费项目对应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或涉及事项。
7.收费标准: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区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标准区间、双方协商确定、参见XX政策文件。
8.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填写“政府制定”或“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需填写制定部门。
9.政策依据:填写收费项目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文号等,包括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有)。
10. 如本部门收费项目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执收,请在备注栏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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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4030261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