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管人员“B证”与执(职)业资格注册单位不一致限期整改事宜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0-31 11:05

各相关企业和个人:                         

  根据住建部通知要求,省厅近期对全省安管人员“B证”持有人进行执(职)业资格注册进行筛查。经执(职)业资格注册数据库比对,三明地市有211本安管人员“B证”持证单位与注册执业资格单位不一致,不符合B证持证要求。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考核及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人函〔2023〕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人函〔2023〕8号 )要求,请附件中相关企业和个人于2024年11月20日前整改,补充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使执(职)业资格注册单位与安管人员“B证”所在企业一致,对未在规定限期内整改的B证将按规定处理,业务咨询电话:0598-5157296。

  附件:安管人员“B证”持证单位与执(职)业资格注册单位不一致人员汇总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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