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8-15 15:1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工改办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我们起草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即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件发送至smzjjck@qq.com。书面意见通过信函寄至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科(三明市三元区碧湖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并在信封上注明“进一步深化工程联合验收的反馈意见”。

  联系人: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科 张域;联系电话:0598-7500048。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

  关于进一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改革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将乐县、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人防办:

  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增强企业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进行再提升再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技术指导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各主管部门及时介入开展事中事后管理,提前对项目验收进行现场的技术指导。建设单位正式申请联合验收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申请事前技术指导。相关主管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提前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项目达到验收标准,不得以资料不齐全等理由拒绝开展技术指导。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整合窗口人员,配置审批联络员、服务员、督办员“三员合一”的政务服务队伍,提供专业化、精准化咨询辅导和“全过程无偿”帮办代办服务,量身定制审批服务套餐,实施个性化联合验收,切实提高联合验收一次性通过率。

  二、优化项目测绘及产权登记

  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可委托“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出具“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包含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等),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应在建设单位申请联合验收前将“多测合一”测绘成果上传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单位申请联合验收后,工程审批综合窗口即刻将申请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并由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审批部门通过内部流转方式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建设单位可同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起首次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建设工程相关资料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并将结果反馈给建设单位,实现“验收即办证”。

  三、优化档案验收

  申请档案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移交书、移交目录。申请材料齐全和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审批综合窗口予以受理,并与业主完成档案交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查。工程档案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工程档案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说明理由,整改期限为3个月。建设单位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出具档案认可文件,否则工程档案验收不予通过。

  四、探索免办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整合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探索将竣工验收备案事项优化为内部流转,建设单位申报联合验收时,免于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材料,所有材料由审批部门通过电子证照调取及内部材料调用等方式获得(质量保修书、竣工验收报告与住宅两书通过内部流转)。顺利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全部前置事项的当天内,住建部门根据各职能部门反馈的验收意见及相关结果文书,直接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工程审批综合窗口将竣工验收备案表与相关验收文书一并反馈建设单位,实现“验收即备案”。

  五、社会投资项目鼓励推行“验登合一”

  全市社会投资工业项目鼓励推行“验登合一”,建设单位主动申请后,由工程审批综合窗口通知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步参与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即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和不动产登记审查。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全程联办,在取得竣工备案后,如相关信息未调整,不动产登记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建设项目未能通过联合竣工验收的、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但不符合登记要求的,首次登记作退件处理。

  六、实施分期、分段联合验收

  对办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分期施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防空地下室已施工完成、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包括公共消防设施完成设计内容、实现消防功能等)的前提下,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当期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同时强化风险管控,确保项目整体符合规划要求和质量安全。在申请分期验收前,建设单位提前与自然资源、人防、住建等各验收部门核实确认拟申请分期验收的内容是否满足独立使用功能、使用安全和相关技术要求。企业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不分先后期),自由组合申请联合验收事项的材料审核与现场勘察环节,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便利化程度,促进工程建设项目个性化审批,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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