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推进我市商品厂房开发建设,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城管局、商务局、工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联合拟定了《三明市商品厂房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14日前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598-8581376
传真电话:0598-8581376
电子邮箱:smzjjfgk@163.com
附件:《三明市商品厂房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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