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联合起草了《三明市既有建筑功能调整正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mzjjxfk@163.com
2.通信地址:新市中路208号11楼消防科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
附件:《三明市既有建筑功能调整正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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