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验员岗位合格证书作废事宜的公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7-25 08:41

  根据三明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工程试验员岗位合格证书网络继续教育事宜的通知》(明建人才〔20228)文件,原经本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的全市通用的《工程试验员岗位合格证书》经继续教育学习合格后,可换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电子岗位资格证书。目前证书换发更新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原全市通用的《工程试验员岗位合格证书》有关作废事项公告如下:

  持有2018年12月13日后到期的全市通用的《工程试验员岗位合格证书》,自2022年8月1日起,原《工程试验员岗位合格证书》作废,不得使用其纸质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参与相关业务事项使用,持有发证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起生成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电子岗位资格证书,培训单位为:三明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盖有印章)的证书为有效证书,具体详看证书模板附件,证书核验网址:(http://220.160.52.164:9081/portalWeb/fwZhcx/toFwZhcxPage?code=zscx)。

  附件:

  1、《工程试验员岗位合格证书》作废证书模板

  2、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电子岗位资格证书模板

  三明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