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政办〔202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