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1-30 09:14

明建综〔2018〕4号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强化房地产调控,房地产市场保持总体平稳。

  1.严格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八条措施的通知》,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化解我市商业办公地产库存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实际,精准施策。与农业银行签订《农民进城购房合作协议》,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推动棚户区改造、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专项资(基)金管理等领域发展。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2017年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275.95万㎡,同比增长12.88%,销售金额160.84亿元,同比增长11.95%。全市房地产投资109.2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市区房地产投资38.25亿元,同比增长2.8%。全市商品房库存267.76万㎡(含住房和非住宅),比2016年减少68.23万㎡,去化周期为13.43个月。

  2.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出台《三明市区保障性住房分类保障实施意见(试行)》(明建综〔2017〕24号),加快配租配售步伐,切实解决部分特定家庭住房困难。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4361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2259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37套、垦区危房改造20套,棚改货币安置1745户),开工数占省下达任务的100.1%,棚改货币化安置率40.01%;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建成4152套,基本建成数(含货币安置)占省下达任务的188.72%,历年来基本建成率93%,全省排名第一;历年来各类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套37985套,累计配租配售率94.6%。

  3.物业管理水平稳步提升。落实《三明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等政策,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行为、职责,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规范物业企业收费管理,充分发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继续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促进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4.全力做好房屋征收政策保障工作。积极参与市区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成立百日攻坚行动政策保障小组,制定政策,为市区国有土地征地拆迁提供政策保障。编印《三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法规政策选编》(2017年版),为提高征迁工作效率提供了理论政策保障。着力解决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促项目落地,推动市区和谐征迁再上新台阶。2017年全市房屋征收项目共32个,房屋征收总建筑面积约31.49万平方米,征收户数约2100余户,共审核三元、梅列两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共7个。

  (二)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五个一批”项目建设、投资工程包、为民办实事项目、立项挂牌办理、“城市双修”百日攻坚等项目建设。2017年全市实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945个,累计完成投资208亿元;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15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14.02公里、雨水管网161.3公里、污水管网139公里、供水管网177公里、燃气管网104公里,新增公共停车泊位3653个,续建新建地下综合管廊2.73公里,完成绿道建设157公里;实施沙溪沿河公共自行车道建设,梅列三元部分路段已开通投入使用;开工建设城镇“三边三节点”项目24个,永安市新安桥至石门桥滨河景观提升等4个项目列入省级重点跟踪项目;启动“城市双修”全国试点城市建设,开展示范项目百日攻坚行动,20个示范项目已动工建设15个,其中市区地灾隐患点治理工程和东牙溪水系统综合治理工程提前完成百日攻坚目标任务。

  (三)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突破。

  贯彻落实全省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成功举办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泰宁现场会。全市137个美丽乡村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整治裸房974幢,新增垃圾转运处理能力358.94吨,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2个,拆除临时搭盖建筑11.83万平方米,硬化村道5.59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11.13万平方米。全市改善提升9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其中三元区忠山村、宁化县石壁镇、明溪县肖家山村、将乐县良地村列入今年省重点提升改善项目。全市2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前期工作任务均已启动,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完成,完成69231户农村标准三格化粪池改造建设;完成47个未建垃圾转运系统的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完成310个行政村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全市158处焖烧炉和简易填埋场等简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已全部停用;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1588户,并竣工1303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四)建筑业改革深入推进,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

  1.建筑业产值稳中有进。2017年完成建筑产值622.3亿元,同比增长11.85%。全市新增特级施工企业1家,一级施工企业4家。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4家企业被认定为试点企业。三明学院新建工科实训大楼及文科实训大楼改造装修等18个项目被列为“三明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

  2.建筑产业现代化加速推进。住宅产业化(三明)生产基地项目已建成,三条生产线均已投产。梅列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生活配套服务区PPP建设项目(安置房A)和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项目有序推进。

  3.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制定《三明市建筑施工企业地方信用评价标准(试行)》(明建筑〔2017〕74号),在全市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面推进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将此项纳入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建筑〔2017〕96号)规范我市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完成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严厉查处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件。24个项目工程申请创建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力度,出台《三明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启用“三明数字工地”平台,全市134个在建项目和预拌砼企业已安装环境侦测设备,98个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三明数字工地”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4次专项督查,检查工地33个。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对建筑起重机械、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4.建筑节能科技进一步推进。提高建筑设计水平,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广装配整体式结构设计运用,鼓励EPC总承包,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全市推进绿色建筑86个项目共计214.01万平方米,136.54万平方米绿色建筑获得一星级设计评价标识。三明学院33.56万平方米节能改造项目正有序进行,空调改造系统已完成,新装学生公寓空调2530台,节能改造12.79万平方米;照明系统和智能水电系统改造正在施工。

  5.行业人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全年共办理培训班55期,共培训12582人次,办理各证书的管理18252件、审核注册类考试人员资格5531人次。首次应用“土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网络评审系统”,进一步促进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评审时间,2017年共受理土建专业技术职称参评人员464位,评审通过土建工程技术员12人、助理工程师44人、工程师215人。

  (五)加快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全面贯彻实施《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3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办理违反城市管理法规案件1390件,行政处罚合计389.46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条例》的权威。二是全力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三明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委发〔2017〕16号),全力推进市、县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全市城管队员完成全国统一城管执法制服换装。三是全面推广“以色论净”系列工作法取得显著成效。组织13次用高压水循环冲洗17条(个)路段,市区批准市政工程施工72项,100%实施围挡施工整治餐饮业燃煤和油烟污染,组织3轮对标净化,整治燃煤餐饮店305家,收缴煤炉253个,整改损坏夜景4000余处。四是开创了城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治理市区主次干道23个小广场乱停车;清理“僵尸车”5141辆,清理违法投放的共享单车近3000辆;清理45家二手车修车洗车商户占道经营二手车314辆;治理私设车位锁链443把;全年组织十二县(市、区)查处渣土运输“滴撒漏”案件239起,处罚38.97万元;恢复地下停车场停车泊位396个。五是全面落实城市治理主体责任“主战区”作战捷报频传。全市共完成“两违”调查摸底面积338.865万平方米,拆除面积335.6万平方米,完成省上下达目标拆除任务比例112.95%;市区共收处餐厨废弃物14290.29吨,日平均收集量39.15吨,增长率49.49%,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上了新台阶。

  (六)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行业自身建设持续推进。

  1.机关党建持续加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深化“1263”党建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廉洁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创建“住建暖人心”党建服务品牌,组织基层支部党员干部40多人参观荷园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加强文明和谐机关建设,营造团结向上良好氛围,获得市总工会举办的三明市职工气排球邀请赛获机关事业组亚军、第五届“平安杯”篮球赛第四名、社区气排球赛第二名。局机关被评为第十三届(2015-2017年)市级文明单位,全市住建系统共有1家单位、3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2.机关效能持续提升。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局机关被评为2016年度市直监管与服务类政府部门绩效考评优秀单位。

  3.依法行政持续推进。一是扎实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认真梳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指南、推行网上全流程网上审批等工作,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及网上审批受理和网上审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2017年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820件,办结审批事项704件。局行政服务绩效考评每个月均在全市39个部门(单位)中名列前三名。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7年全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共计832份,发现并落实整改质量安全问题2366条,发出《计分告知单》共3985份。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件,总计处罚金额41.64万元。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件、政协委员提案29件、共接待群众来访40批120人次,受理各类信访件740件,其中书面信访件38件,12345平台转来的信件702件,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反馈。

  一年来,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形势仍然严峻,租售结构不合理。二是城镇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亟待改善。三是城乡基础设施智慧化水平不高,市政设施运营维护不到位;物业管理水平与群众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四是工程建设方式粗放,组织化程度较低,整体竞争力偏弱。五是机关作风和执行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力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精准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注重分类指导,因城因地精准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确保市场总体平稳。全年力争完成房地产投资100亿元、商品房销售250万㎡。一是精准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实行“一市一策、一县一策”原则,加快化解库存,加大商业办公库存去化进度,遏制部分地方房价过快上涨。鼓励货币化安置对象购买库存商品房,推进保障房任务、棚改旧城拆迁改造、土地收储和去库存工作的有机结合。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和整顿。继续深入开展商品住房销售秩序专项治理整顿行动,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新出让地块商品住宅首次开盘合理定价,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抓市场分析。完善房地产市场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细分市场分析,因城因地分类提出对策建议;推进与国土、金融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强市场实时监测、分析、预警。四是防控市场风险。督促各地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预售条件;梳理排查房地产风险项目清单,密切跟踪项目建设和销售情况。五是积极推进租售工作。开展住房租赁市场需求调研,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增加政府持有的租赁住房比例。六是加强物业管理。积极推进我市地方性物业立法工作,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继续组织示范项目考评,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七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933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405套,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

  (二)补齐短板,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抓重点、补短板、保安全、惠民生,以实施城乡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和“城市双修”为抓手,持续推进市政线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排水防涝、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厕所革命”行动等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实施管线建设“六千工程”。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80公里,新建改造城镇雨水管网150公里,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0公里,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00公里,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30公里,新建绿道100公里以上。二是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宁化县边贸路二期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启动贵溪洋小溪路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三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结合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内涝治理、黑臭水体整治与生态修复、雨水收集利用等项目全面建设海绵城市。推进有条件的县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易涝隐患点整治,完成80%以上排水管道、暗渠、箱涵等排水设施清淤疏浚。五是开展城市公共停车及自行车系统建设。全市建成城乡路外公共停车泊位2500个。完成沙溪沿河两岸公共自行车道建设,公共自行车网点建设并投入运营。六是统筹推进城乡污水垃圾设施建设。完成三明市梅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逐步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加大污水管网覆盖面,努力提高进水COD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在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七是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贯彻落实省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至少要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八是开展“厕所革命”行动。全市完成新改公厕256座,其中城市70座、乡镇61座、农村125座。全面推进厕所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市场化,落实责任制,强化监管考核,不断提高人性化、精细化水平。集中消除一批群众反映突出,“脏乱差”严重的厕所,创建一批文明管理示范厕所。九是推进“城市双修”工作。认真执行“双修办”职责,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公共自行车道、公共停车设施、三钢大气污染治理、瑞云山城市公园、地质隐患点治理等20个“双修”示范项目建设,引领城市双修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振兴乡村,着力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三年整治行动,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加大对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村落保护与支持力度,留住乡土味道,彰显乡村风貌,争创一批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一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完成51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实现所有行政村垃圾治理全覆盖。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实现源头减量化。推动落实垃圾治理农民缴费制度,增强村民自律意识和监督意识。新建、改造、完善一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增乡镇污水处理设施9个,强力推进乡镇污水收集和处理。推动全市村庄农房配建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农村三格化粪池46371户,建立定期清掏机制。建立媒体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通报公示考评情况。二是抓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引导农民集约建房的住房消费理念,简化审批程序,强化靠前服务,落实用地保障,实施全域管控,遏制违章建设。全面推动裸房整治和居住环境改善。编制农房建设、改造标准图集或导则,引导建设体现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乡村建筑,提升村庄风貌。继续推进农村示范房和村镇住宅小区建设,开展农房整治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国定建档立卡等5类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全年开工529户,竣工529户。三是推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继续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全市启动125个村庄环境整治,打造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四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继续推进历史建筑公布、挂牌和定线落图工作,年底前完成所有城镇历史建筑和部分村庄历史建筑的认定公布。重点扶持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

  (四)规范管理,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省政府新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一是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建筑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行电子招投标评标机制,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本地区劳务实名制考核评价,开展“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维护建筑农民工和施工企业权益。二是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和试点项目落地,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三是继续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跟踪指导已开展的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加快总结、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四是加快培育现代化产业工人队伍。鼓励施工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工人,引导和支持农民工成立小微作业企业,逐步实现公司化管理,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民工多渠道就业。五是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路面平整度、管网工程质量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持续开展建机一体化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整治。建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履职情况通报机制,深化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鼓励创优创先,积极推进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和优质工程的创建工作。六是深化扬尘治理。加大《三明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宣贯,持续开展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整治,继续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办理建筑施工排水许可,加大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深化改革,提升城市执法管理效率。认真贯彻执行《三明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委发〔2017〕16号),按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先行集中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加大运用《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治城的力度,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建设等领域的典型案件。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设立三明城管便民服务一卡通,实现十万户市民燃气、闭路电视、宽带、公交月票、电话缴费上手机“三明城管APP”缴费。紧盯违法建设、违法占地等“两违”问题,依法治理,实行主官拆违、主题拆违、主力拆违,消化存量,严打新增,强化宣传,考核推进,形成治理“两违”越抓越紧的态势。

  (六)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持之以恒纠风肃纪,推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监督检查全覆盖,实现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有新改进、精神面貌有新变化。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严密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二是加强廉政建设。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活动,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在人、财、物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常态化“咬耳朵”,下发禁令“提提醒”,约谈函询“扯袖子”,从严查处“强震慑”;积极探索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抓源头、抓根本。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科学制定效能指标考核体系,强化效能督查问责,进一步提高机关作风和执行力。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